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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援故事第828辑——原本只是家事,最后竟成了“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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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说的正是家庭纠纷的是非曲直,一个外人是很难判断的,因此也很难用法律规定去衡量。可是,一旦家庭纠纷处理不当,触及了底线,那就不得不用法律来“量一量”了。
  因疑妻子出轨,丈夫上演追踪记,反被提起公诉
  2023年2月,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虞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因虞某没有委托辩护人,根据人民检察院通知,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派值班律师——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陈波律师为虞某提供法律帮助。
  通过阅卷、会见,值班律师大致了解了案件情况。2022年2月至6月期间,虞某因怀疑其妻子出轨冯某,便先后两次购买三只定位器安装在冯某的轿车上,以获取冯某的车辆轨迹,达到证实妻子有无与冯某交往和找到冯某的目的。期间,虞某非法获取冯某车辆轨迹信息达170条左右。案发后,虞某已取得被害人冯某的谅解。人民检察院拟指控虞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会见时,值班律师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表明了值班律师身份,讲解了法律关于法律帮助的规定。在虞某同意的情况下,值班律师与其核对了身份和相关事实,解答了法律咨询,并重点讲解了法律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关于本案,虞某表示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希望能够获得从宽处理。值班律师认为,虞某的行为系因家庭纠纷引发,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用错了方法,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其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希望人民检察院能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最终,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虞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接受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律师有话说
  2021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开始施行,意味着个人信息保护进入了“法”的时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当人们的意识还停留在“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嫌犯罪时,却没有想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也有可能构成犯罪。正如虞某,这次事件起因于其怀疑妻子出轨,原本还只是家事,但是后来购买定位器追踪冯某的行为,却已经触犯了刑法。在其观念中,或许曾经意识到这个行为不妥当,但没想到这家事竟然会演变成了刑事犯罪。

  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 陈 波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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