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全市酒驾曝光通气会,主题是“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发布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曝光被交警现场抓获的酒驾名单和典型案例。
姓名:唐*平
查获时间:4月22日 20:02
酒精含量:65mg/100ml
查获地点:椒江区下陈街道洪三路合作村前路段
车牌号:浙J8H*13
姓名:王*
查获时间:4月28日 00:22
酒精含量:40mg/100ml
查获地点:椒江区葭芷街道工人西路干水产品市场公交站点前路段
车牌号:浙C7S*13
姓名:罗*文
查获时间:5月7日 20:30
酒精含量:99mg/100ml
查获地点:黄岩区江口街道上辇三江新村对出路段
车牌号:无牌摩托
姓名:陈*
查获时间:5月9日 23:00
酒精含量:92mg/100ml
查获地点:黄岩区世纪大道建设大楼对出路段
车牌号:浙J09*C6
姓名:左*友
查获时间:5月7日 19:09
酒精含量:52mg/100ml
查获地点:台州市路桥区白剑线与二条路交叉路口路段
车牌号:贵AG9*G
姓名:陈*国
查获时间:4月30日 19:49
酒精含量:108mg/100ml
查获地点:路桥区白剑线横街镇鼎邦汽修前路段
车牌号:浙JDX5*27
姓名:唐*彪
查获时间:5月6日 01:13
酒精含量:85mg/100ml
查获地点:椒江区云西路与岩屿路路口往南约100米路段
车牌号:浙JQH*73
姓名:冉*强
查获时间:4月22日 21:35
酒精含量:60mg/100ml
查获地点:台州湾新区海昌路与滨十三路路口往南约50米路段
车牌号:浙JK9*2
姓名:蒋*双
查获时间:5月8日 00:44
酒精含量:42mg/100ml
查获地点:临海市古城街道靖江中路249号路段
车牌号:浙EGB*86
姓名:易*峰
查获时间:4月18日 01:48
酒精含量:109mg/100ml
查获地点:临海市杜桥镇杜前路金本修理厂旁路段
车牌号:浙J7B*8A
姓名:王*根
查获时间:5月10日 01:20
酒精含量:110mg/100ml
查获地点:温岭市城东街道宝马4s店前路段
车牌号:浙J2C*Z7
姓名:马*伟
查获时间:5月9日 00:33
酒精含量:109mg/100ml
查获地点:温岭市万昌路创业大厦前路段
车牌号:川ZXJ*36
姓名:张*
查获时间:5月3日 20:08
酒精含量:53mg/100ml
查获地点:玉环市坎门街道海都小区路段
车牌号:浙J9T*D7
姓名:张*金
查获时间:4月28日 19:50
酒精含量:75mg/100ml
查获地点:玉环市龙溪镇新漩线凤凰村路段
车牌号:浙F8F*23
姓名:叶*陆
查获时间:4月4日 12:55
酒精含量:91mg/100ml
查获地点:天台县天桐路桃源社区居委会路段
车牌号:浙JB2*0Q(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姓名:徐*义
查获时间:5月1日 12:54
酒精含量:94mg/100ml
查获地点:天台县坦头镇光明路尚购超市路段
车牌号:无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
姓名:郑*存
查获时间:4月1日 12:20
酒精含量:80mg/100ml
查获地点:三门县马胡线(马湖-胡村)5公里950米路段
车牌号:浙J5N*C5
姓名:柯*田
查获时间:4月5日 19:52
酒精含量:105mg/100ml
查获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黄四线山场大转盘路段
车牌号:浙JR9*62
【典型案例】
5月6日17时许,叶某在一家大排档吃饭喝酒,一直喝到凌晨0时50分,喝得醉醺醺酒的他,以为这么晚了,路面不会有交警检查,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结果开出没几分钟,0时52分许,在泽国镇牧西村西山路路段就与另外一辆车发生碰撞。
见出事故,瞬间让叶某清醒,想着自己喝了酒,如果一旦交警到现场,被查出酒驾,将要面临处罚。于是他跟对方提出私了,想用钱来将故事快速了结,由于双方在赔偿上未达成一致,协商失败,对方当事人报了警。
“我喝了点酒。”见交警来了,叶某主动承认自己酒驾。
经检测,叶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温岭市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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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拒驾如今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现实中仍有一些人因为对酒驾醉驾存在误区,以致产生酒驾醉驾行为,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根据大量执法实践,现实中存在以下几大酒驾误区,值得广大驾驶员和社会公众警醒。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有的人觉得自己酒量好,休息一会儿即可驾车。事实上,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误区二:酒后只需休息一会就能开车
有人认为,饮酒后只需要休息一会即可开车。事实上,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休息一会后血液中仍含有大量酒精,仍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危及交通安全。
误区三:多喝水能稀释酒精
一些人认为,喝酒后通过多喝水稀释的方式,可以通过酒驾检查。其实这些方法只能降低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空气。此外,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短时间多喝水并不能降低酒精含量。
误区四:药品、保健品引起体内酒精超标不算酒驾
一些人认为,只要没饮酒,服用药品、保健品等引起体内酒精超标不算酒驾。其实不然,只要摄入任何含有酒精的物品,并达到相关标准,都可能危及交通安全,构成酒驾或醉驾。
误区五:酒后骑摩托车不算酒驾
一些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酒驾。实际上,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仍要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六:服用醒酒药后即可开车
一些醒酒药号称可短时间内有效降低血液酒精含量,以应对酒驾检查。事实上,醒酒药并不能起到快速降低体内酒精含量的效果,只能缓解酒后症状,并不能以此来躲避酒驾检查。
二、饮酒后开车的危害
1、车辆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事故的发生就是必然。
2、路况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降低: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从而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3、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视像会不稳,色觉功能也会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心态不稳: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5、易疲劳: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6.“车祸猛于虎”,此言不虚。酒后驾车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一旦出事故,首先受到伤害的就是驾驶人和双方的乘车人员,轻者皮肉之苦,重者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身体上的残疾,给自己造成精神上的打击,留下终生遗憾和永久的伤痛。 车毁人亡则注定妻离子散,给幸福的家庭带来巨大的创伤。酒后驾驶夺去了多少驾驶人的生命?而幸存者往往成了残疾人,不仅造成了肉体、精神上的痛苦,家庭成员要照顾伤者,还要承担巨额费用。保险公司对酒后驾车造成的所有损失都是拒赔的。因此,酒后驾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给受伤者的家庭所带来的伤害是不言而喻的。
三:对饮酒后驾车的处罚
来源:台州交警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