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如下:准予原告章某某与被告人陈某某离婚。原告章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给被告陈某某经济补偿5万元、经济帮助3万元,合计8万元”。随着法槌的落下,这场经历四次诉讼的离婚官司,终于落下了帷幕。
七年等待,等不来丈夫的回心转意 陈某某与丈夫章某某于2000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子。在儿子8岁时,章某某前往国外打工,陈某某则在家照顾孩子。起初,章某某还能向陈某某母子支付生活费。孩子13岁那年,章某某回家发现儿子与正常孩子不一样,不肯与外界接触,甚至休学在家。为此,夫妻俩带着儿子四处求医,却无法查明病因,因儿子生活教育方面的问题,双方时有矛盾发生,后章某某返回国外就再也没有寄钱回家。陈某某因在家照顾儿子,无法出去打工,只能在家做些手工,母子俩仅靠陈某某微薄的收入度日,入不敷出。2019年陈某某被检查出患了肝癌并手术治疗后,母子俩更是陷入困境。
2020年12月,章某某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陈某某离婚。七年多的等待,陈某某以为会等到丈夫的回心转意,没想到却等来了一纸诉状。
离婚可以,请再尽一下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 丈夫坚决的离婚态度让陈某某慌了手脚,但迫于文化程度有限,陈某某甚至不知如何在法庭上表达自己的想法。为此,陈某某向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过对陈某某家庭经济状况的审查,中心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遂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陈素华律师承办此案。
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积极履行职责,接待受援人,详细了解案情和当事人诉求,梳理案件证据,解答法律咨询,准备代理意见,陪同受援人参加法庭审理。2021年1月,温岭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章某某的诉讼请求。之后,章某某又于2021年8月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人民法院再次驳回其诉讼请求后,不服判决结果于2021年10月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被驳回后又于2022年10月8日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根据陈某某的申请,在四次离婚诉讼中,中心均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综合考虑受援人的意愿和利于案件的办理等因素,由陈素华律师持续跟进案件的办理。
在经历将近两年的“持久战”之后,陈某某已对章某某彻底死心。
在此期间,经过承办律师多次调查取证,无奈夫妻名下无任何共同财产,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章某某在国外的经济收入。在最后一次诉讼过程中,承办律师就当前案件存在的风险向陈某某进行了分析:章某某起诉要求离婚态度坚决,现在已是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自第一次至今已经将近两年时间,期间夫妻仍然分居,互不联系,根据法律规定,其现状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条件,法院可能会直接判决准予离婚。陈某某提出,自己并非一定要勉强维系这段婚姻,只是这么多年章某某抛家弃子,母子俩的生活支出都是靠自己打工和自己父母接济的,如果一定要离婚,也要让对方再尽一下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于是,承办律师根据受援人的诉求,结合案件情况,尝试从经济补偿、经济帮助等方面进行答辩,尽量为受援人争取合法利益。
最终,温岭市人民法院在2023年1月作出了本文开头的判决结果,双方均没有上诉。在回访受援人时,陈某某表示,如果没有法律援助,如果没有陈律师,自己是不可能有那么足的底气去参加这四次开庭的。
律师喟叹:请关注留守家庭一方的权益 现实中,出于照顾家庭的需要,有些夫妻会选择由一方外出打工赚钱,另一方在家照顾孩子、照料老人。然而这种半流动家庭的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会对夫妻感情和家庭稳定产生很大影响,容易出现婚姻危机。一旦出现婚姻危机,留守在家一方因为在家照顾孩子、老人,没有经济收入,就会陷入经济困难。本案中,陈某某一直在家照顾儿子,做个全职妈妈,才能使丈夫安心去国外打工赚钱,章某某在国外打工收入比较稳定,完全有能力对陈某某给予经济补偿和经济帮助。在家照顾孩子、老人也是一种劳动和付出,理应得到尊重。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 陈素华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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