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全市范围都在开展非国标电动自行车集中淘汰工作,对此市民们给予了高度关注。为引导广大市民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临海市交警大队走上街头,面对面为群众讲解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解读相关政策细节。
11月13日上午,笔者在临海市白水洋镇白水洋街永安路和黄沙大道振兴路等路口看到,交警部门正在对过往电动车进行整治和宣传。很多市民对整治非标电动自行车不是很理解,其实它的危害和安全隐患非常大,由于非标电动自行车加大了电池容量、加装其它装置等原因,造成整车质量过重,但轮胎、刹车却没有改变,从而严重影响车辆制动性能。
临海市交警大队白水洋中队民警石海波表示,非标电动车往往非法改装控制器或电机提高车速,有的车速能高达60-70km/h,速度堪比汽车,会影响车辆的操控稳定性和制动距离,也会影响骑行者的视觉以及判定力,从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危害。还有,非标电动车的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电路短路隐患。
此外,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其部分关键技术指标超出了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规定,且动力性能明显高于其他非机动车,在司法实践中会被判定为机动车,从而使驾驶人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我们现在所讲的“新国标”是在2018年颁布、2019年开始实施的标准,2019年下半年后生产的车辆都必须达到新国标的要求。按规定,2023年1月1日起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交警部门发现,仍有部分市民怀着侥幸心理没有及时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
非标电动自行车回收代办点,全市所有的乡镇都有覆盖,广大非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就近到回收代办点进行淘汰更换,回收代办点会对老车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补偿给车主,后进行回收并注销。
为全面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着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自10月23日起,交警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标电动自行车开展集中淘汰工作。第一次查获的,责令整改,引导非标车所有人主动淘汰更新;再次被查获,不当场回收报废的,处5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查获,不当场回收报废的,则按扣留车辆处理。
部分2019年后购买的符合二轮电动摩托车上牌条件的可以携带正规的发票与合格证到车管所上牌登记,但是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必须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鼓励引导广大非国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在规定期限淘汰置换,并且日常骑行过程中按照道路安全法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来源:望潮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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