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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援故事第973辑——缅北之前,还有网络诈骗

台州城市网 2024-7-15 16:27:2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来自浙江
  网络诈骗近几年来在国家重点打击下在境内已经有所收敛,但其影响之深远至今仍未消除。
网络诈骗形式丰富,赚钱容易获罪亦不难
  2015 年下半年,孙某等人结伙组建网络诈骗集团,以山东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掩护,通过开发各类软件作为犯罪工具,利用网络招募人员,组建团队,以招聘网络兼职之名实施诈骗。诈骗集团涉及被害人上百万人。刘某为该集团的培训人员,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共分成获利6.18万元,参与期间直接诈骗数额40.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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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找营生,来钱太快难舍弃
  2024年1月8日,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区人民法院的通知,指派陈雄豪律师担任刘某一审阶段的辩护人。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当日向法院申请了阅卷并会见了刘某,沟通了案件情况。刘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没有异议,已悉数退赃,也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量刑为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刘某陈述当时因为身体不好,家里困难没钱治病,但又没什么工作能做,所以想去网上找点兼职。一开始自己也是受害者。后来人家说可以做里面的培训人员,也可以赚分成,于是也就参与了,做着做着发现活轻松,钱也不少,虽然在做的过程中有意识到这个可能就是诈骗的,但是因为太好赚钱了,所以一直不舍得放弃,就持续做了近一年。
贪婪没有好果吃,积极悔悟减责罚
  庭前,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退赃,且已经准备好了可能要缴纳的罚金。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提出受害人刘某是从犯,也是初犯,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目前尚在哺乳期,请求从轻处罚,刘某本人也表达了积极悔过的态度并愿意积极缴纳罚金。最终法庭采纳了辩护人的上述意见,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并处罚金五万五千元。
如果钱来得太过容易,得先掂量有无风险
  犹有记忆的是2018年前后,该类网络诈骗的案件严重损害了大量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它的覆盖面之广,荼毒社会之严重使其立马就成为了国家最严厉的打击对象之一。但其实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是在家赋闲的宝妈、大学生、刚出社会的年轻人、残疾人。因为来钱太快,以上这些人又都是急需收入的群体。此类犯罪就是利用了他们的贪婪和无知,让这部分社会的弱势群体堕入犯罪的深渊。如今司法机关已经充分考虑了刘某的特殊情况,人性化执法,在维护法律公正和受害人利益的前提下也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真正做到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北京盈科(台州)律师事务所 陈雄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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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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