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鼠、石蛙、竹鸡、野兔…… 这些野生动物可爱 但总有人为了满足口腹之欲 频频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殊不知这些行为已构成违法犯罪
8月20日 仙居县公安局食药环知大队在工作中 发现非法狩猎、捕捉野生动物线索 经过侦查 抓获王某等嫌疑人6人 并在他们家中发现 弹簧捕猎套、头灯、捕猎夹等 禁用辅助设备及禁猎工具20余套
据嫌疑人交代 2023年以来 王某等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在禁猎期陆续到白塔、朱溪等地 寻找野生动物经常出没的 山地、树林捕捉野生动物
为了方便捕捉 他们还在网上购买配件自制禁猎工具 而他们所捕捉的 竹鼠、竹鸡、野兔等野生动物 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目前该案已有4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 “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即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受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三类。一些野生动物虽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一级、二级野生动物,但进入了“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同样受到保护,常见的“三有”保护动物有麻雀、壁虎、青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野生动物在生态平衡中 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严禁非法狩猎 保护野生动物 不滥捕、不猎杀、不买卖、不食用 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 如发现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的线索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
来源:仙居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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