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台州查处酒驾醉驾923起。据统计,10月1日—10月31日,台州共查处酒驾醉驾923起。其中醉酒驾驶348起,二次酒驾63起。
10月1日凌晨,陈某驾驶号牌浙C76**W小型轿车途经温岭大溪镇曹岙村路段时,与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民警赶到现场,闻到陈某身上有股浓浓的酒味。经检测,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0月12日00时56分许,高某军驾驶号牌浙J1T**6小型轿车途经路桥区横街镇中心北路24号前路段时,与陈某国停在路边的号牌浙J97**2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民警在现场勘查中,发现高某军涉嫌酒驾,经检测,高某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0月15日,临海交警在白水洋镇双港路与上官路交叉路口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12时33分,一辆号牌浙JTU**5正三轮摩托车途经卡点时被交警拦下例行检查,经对该车驾驶人朱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朱某陈述,中午口渴喝了一瓶啤酒,之后想起要给在菜场卖菜的妻子送午饭,以为大中午路上不会有交警查酒驾的他,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正三轮摩托车出门给妻子送饭,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10月28日凌晨,直属一大队一中队在椒江区中心大道与天和路路口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0时30分许,一辆号牌浙JDV5**3小型轿车途经卡点时被交警拦下例行检查,经对该车驾驶人毛某杰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毛某杰陈述,10月27日晚上和朋友在小酒玩耍,一直玩到次日凌晨。散场后,以为这么晚了路上不会有交警的他,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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