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卖假烟,一家三口都被抓 2022年下半年至 2023年7月期间,受援人熊某某明知丈夫许某某(同案处理)购买、销售假烟,仍多次为其送假烟给客户并接收货款。并于2023年7月10日在许某某授意下,指使自己父亲熊某(同案处理)为许某某到广西运输假烟,在返回途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扣中华、利群、南京等品牌香烟3319条,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价值1248310元(以真烟零售价认定)。受援人熊某某与其丈夫许某某、其父亲熊某于2023年7月10日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刑事拘留,于2023年8月16日被依法逮捕。
“沉默”不是金,律师“法、理、情”破心防 黄岩区人民法院通知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熊某某非法经营罪一案提供法律援助。2024年4月16日,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浙江若友律师事务所陈莉律师为熊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担任其一审审判阶段的辩护律师。经阅卷,承办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及量刑无明显问题,但熊某某在公安侦查阶段及检察审查起诉阶段的讯问笔录中均未认罪认罚。在会见被告人时,承办律师发现受援人的文化程度低,法律观念淡薄,并未意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更未认识到认罪认罚对其影响,也得知其与许某某的两个幼子因父母、外祖父犯罪被抓,祖父年老体弱,外祖母无力抚养,暂时寄宿在辅导老师处的情况。承办律师耐心地向其分析检察院建议量刑幅度,是否适用缓刑的标准,告知刑事相关法律中关于“认罪认罚”的规定、风险及法律后果,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给家庭亲友带来的影响,尤其是两个幼子的伤害。最终,幡然悔悟的受援人哽咽着说:“陈律师,我知道错了,愿意认罪认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去!”
沟通是桥梁,法援助其获缓刑 之后,承办律师通过和经办法官、公诉人多方的有效沟通,最终于庭审前,在承办律师的见证下,熊某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过程中,承办律师为熊某某做从轻、减轻辩护,提出了熊某某系从犯,又是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在家庭经济困窘的情况下,积极缴纳罚金5万元,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等辩护意见。最终在庭审阶段得到法官采纳,以熊某某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案件点评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合法合理,并无不当之处,但受援人坚持不认罪认罚。承办律师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以及作为女律师的细腻情感,认识到受援人因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但在乎两个幼子及家人,便通过向熊某某分析量刑幅度、适用缓刑的标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晓之以理”,并以两个幼子及年老体弱的长辈需要照顾“动之以情”,使其在庭审前自愿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罚款,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最终相应的辩护意见得到法官采纳,大幅度地减轻了受援人的量刑,为受援人争取了最大化的合法权益。
律师寄语 卷烟是烟草专卖品,经营烟草专卖品应当依法办理许可手续。非法倒卖假烟的危害后果十分严重,它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他人商标权利,更是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从而导致家庭状况受到严重影响,尤其是未成年的孩子,卷烟零售户切记不要销售假烟。
台州市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若友律师事务所 陈莉、杨迪(实习律师)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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