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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援故事第510辑——本是履职,无奈后续暴力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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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这件事情总算可以得到解决,终于不用四处躲藏了”,在会见卢某时,其叹了一声气,不知是因为对自己当年行为的懊悔还是因为心理压力的解脱。
  事情还得从2013年一起纠纷说起,卢某原系临海古城街道江滨路某KTV保安,2013年11月14日凌晨1时30分左右,胡某某等人在KTV消费后到收银台处结账,因退酒问题,胡某某等人与收银员发生吵架,并推倒收银台的电脑,当日卢某恰巧在值班,其在监控室看到胡某某等人的行为后,到收银台制止胡某某等人的不法行为,但胡某某等人并未听劝,反而用手指着卢某骂,卢某回应了几句,对方其中一人上前动手打了卢某一巴掌,卢某年轻气盛哪受得了这种侮辱,冲上去跟对方扭打,随后KTV其他工作人员和对方人员混打一起,后双方被劝开。事情本可以这样结束,但卢某看到胡某某等人还在KTV门口打电话,认为对方在叫人,被告人卢某与其他保安杨某、陈某、魏伟某、张某某等人手持铁棒分散追打胡某某等人。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来看被告人卢某在该KTV对面的人行道上追上当夜与胡某某一起唱歌的被害人廖某某,用铁棒将廖某某打倒趴在地上,后陈某追上又用铁棒在廖某某背部打了三下致廖某某头部、腹部等处受伤。经临海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廖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卢某逃离临海,隐瞒身份以打零工为生,每天过着胆颤心惊的日子,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2019年8月30日,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当天,经过调解,卢某家属代其向被害人赔偿了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本案卢某的行为让人甚是感叹,卢某案发当天本是履行自己的安保职责,值得肯定,但由于年轻气盛,没有克制自己的行为,对法律缺乏敬畏,后续的暴力行为转变为犯罪行为,最终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临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东创律师事务所 黄孝军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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