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砍人与被砍,缘何分得清?
“陈律师,明明是对方先拿刀打我的,为什么我判得这么重?我想不明白。”曾某在会见时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这是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做出的判决,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取决于二审审理的情况。你现在可以把当时的情况完完整整地向我讲述一下。”只有搞清楚事实,才能对案件的定性量刑做出准确的判断。
(网络配图) 原来曾某是一件故意伤害案件的行为人。2017年时,曾某与被害人刘某都是某饭店的员工。一日,刘某酒后在店里大声喧哗,曾某为了能够正常工作与刘某发生了争吵,后来刘某先离开了饭店。正当大家都以为事情过去了的时候,刘某竟然拿着刀返回了饭店。他二话不说就直接拿刀追赶曾某和在场的其他同事,无奈之下曾某和同事只能逃离现场。正当大家又以为事情过去了的时候,不巧的事情偏偏发生了,曾某和同事在路上与刘某相遇了。大概是刘某仍然没有从醉酒状态清醒过来,他再度对曾某等人发动了攻击。只见刘某直接冲上前去踢了曾某一脚。此时的曾某和同事也已经忍耐到了极限,几人先是被刘某辱骂,又被刘某持刀追砍,好不容易跑到外面都躲不开刘某。于是,曾某等人一拥而上,与刘某发生了斗殴。混乱之中,刘某被捅了一刀,最后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案发之后,曾某和同事全部被抓获归案,也被判处了轻重不等的刑罚。其中,曾某是最重的,与其他同事相差极大。曾某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被判得这么重,于是提出了上诉。
第二章、被告与被害,二审重认定。
因曾某没有聘请律师,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我作为援助律师为曾某提供法律援助。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有很多争议得案件。比如说,曾某等人在被刘某攻击之后反击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再比如说,刘某无故持武器攻击曾某等人是否构成被害人过错?诸如此类的问题,都会影响案件最后的定性和量刑,如认定正当防卫,曾某等人的行为自然不构成犯罪;如认定被害人过错,也应当对曾某从轻或减轻处罚。然而,一审既未认定正当防卫,也未认定被害人过错。
从案件的经过来看,刘某对案件的发生显然是有过错的,将所有责任都归结于曾某等人是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的。有鉴于此,在二审审理的过程中,我向法院提出了被害人有明显过错等辩护意见。最后,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被害人有明显过错并依法改判对曾某从轻处罚。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曾某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面对不法侵害时,依法自主自救。
从近年社会上发生的案件和最高院、最高检公布的案例来看,对于正当防卫和被害人过错的认定有变化的趋势,从保守偏向鼓励与不法行为作斗争。法律的实施将会更加的公平正义,既能让被害人的权利得到维护,也会让被告人的人权得到保障。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 陈俊伟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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