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源于网络) 春节假期刚过去,打工人纷纷调整心态,进入工作状态;而熊孩子们个个喜上眉梢,迎来了属于他们的“年终奖“。但是压岁钱还没有捂热,就面临着上交给父母的结局。这让很多的熊孩子无法接受,纷纷开启了属于他们的”春节红包保卫战“,与家长们斗智斗勇,只为了要自由支配自己的压岁钱。今天,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就接到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电话咨询。
一场由“压岁钱”引发的战争——我的压岁钱我做主
小王同学目前就读于初中二年级,今年春节期间,家里长辈一共给了近3000的压岁钱。小王同学拿着这比“巨款”,心里无比高兴,具体如何支配这笔钱都已经安排好了,到处拿着这笔钱跟自己的小伙伴得瑟。结果春节假期一过,按照惯例,他妈妈就要求上交这笔钱。这让小王同学感觉非常不开心,这笔钱明明是爷爷奶奶给我的,凭什么没收?以前我还小,上交也就算了,现在我都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保管了。于是双方就因为这笔钱的去留问题发生了争执,一个坚决不不给,一个坚决要拿,母子俩闹的不可开交,现在双方都还属于冷战的状态。小王同学实在想不通,这笔钱明明是自己的,妈妈凭什么没收?他在网上看到了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咨询电话,于是就想着打电话过来咨询一下在法律上这笔钱是如何规定的。当天作为值班律师的我接受了小王同学的咨询。
“压岁钱“到底该给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听了小王同学的叙述,我不禁发出概况,现在的孩子都这么“牛“的吗?在压岁钱的归属上,竟然想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则上,给孩子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的行为,应当归受赠人所有,接受长辈的压岁钱属于纯粹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可以独立接受。但是,虽然压岁钱归孩子所有,但是,小孩子不能随意消费或者支配,如果是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父母代为支配,如果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人,其也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匹配的民事法律行为,不然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但是,压岁钱归根结底还是属于”家庭纠纷“,父母担心孩子乱花钱也是有道理的,建议还是双方协商解决比较好。听了律师的解答,小王同学表示清楚了,回去会更父母好好商量一下这笔钱具体应该怎么处理的。
注意!关于压岁钱的问题,《民法典》有了相应的解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由于不满八周岁的孩子无法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为自己的财产应当交与自己的监护人进行管理,但是父母只能保管,而不能替孩子花;对于八到十八周岁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可是实施符合其心智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对于与其心智不符的花销还是需要被其监护人严格控制的。
律师说法:
管理孩子的压岁钱是家庭的私事,但是处理这件小事也要有“法治思维“,也要合乎法理顺乎情理。总的来说,对于压岁钱的管理,法律不是让父母对孩子放任不管,反而是要求父母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易特纳律师事务所 侯亚丹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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