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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援故事第602辑——“美丽消费”遇“陷阱”,法援助力维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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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整容、微调技术似乎也成为一种流行趋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也选择这种方式来实现美丽进阶。但是由于整形机构鱼龙混杂,参差不齐,导致现在的整形事故越来越多,而一些消费者手术前听信整容机构的忽悠,对手术结果缺乏预料,期间缺乏证据的搜集,导致到时候维权困难。前几天,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受理了这样一起咨询。
  轻信整容机构,深陷“美丽陷阱”
  爱美的王女士经朋友介绍,了解了椒江某家整形美容机构,2020去年10月份的时候在该机构做了一个双眼皮的微整手术,双方口头约定不满意的话可以免费修复,如果修复不好的话全额退款。术后三个月,王女士的眼睛仍然有不适的感觉,她也多次打电话跟该机构反映该情况,起初该机构一直说“再等等,恢复恢复之后会变好的”。于是,王女士轻信了该整形机构的话,继续看恢复效果。就这样又过了几个月,王女士对双眼皮的效果依旧不满意 ,于是继续找该机构协商,但是此时这个机构已经开始赖账了,不承认免费修复以及退款的事实。无奈之下,王女士找到了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来咨询维权事宜。
  整形遭遇失败,法援教你这样维权
  听了王女士的哭诉,我对整个案件有了基本的认知。首先,王女士与该整形美容机构双方成立的是合同关系,双方口头约定整形效果不满意可以免费修复以及退款,现在王女士对整形效果并不满意,该整形机构却不同意修复以及退款,属于违约,王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合同内容,免费修复并退款。但是由于双方是口头约定,双方并没有被签订书面的合同,王女士可能面临着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作为值班律师,我建议王女士可以先去跟医院沟通协商,也可以到相关的消费者协会、卫生部门等投诉,提出调解申请,如果实在不行,可以通过录音、视频等方式取证,之后再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王女士听完律师的解答,表示已经知道了下一步应该怎么走,后续还有问题的话会继续过来咨询的。
  律师说法:
  整形美容机构做整形手术,因未能达到美容目的需维权,维权方式可根据是否约定的美容效果加以确定。若没有与整形美容机构就美容存在具体约定,或整形美容实际效果不明显的,消费者虽然可以主张整形美容机构违约,但往往因举证困难而处于不利地位。相反,若消费者与整形美容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有约定明确的整容效果以及违约责任的,未能达到约定的效果的,则整形美容机构可能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根据整形美容协议要求进行修复或者主张相应的违约赔偿。
  适逢今天是3月15号,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又如期而至,每年的这个时候,大家最关系的自然就是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方方面面。整形美容领域鱼龙混杂,如果满意术后效果,那么自然是皆大欢喜;但有的时候结果也并不是那么如意,也希望大家都能够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碰到解决不了的事情,也可以来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漫漫维权路,法援来助力。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易特纳律师事务所律师 侯亚丹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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