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体育产业进一步扩大,全民健身成为社会大众生活方式之一。广场上大妈大爷们的热舞,健身房里挥汗如雨的撸铁达人,不管是“户外”,还是室内,全民健身的理念和意识已经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
(网络配图) “0”元办卡,免费的午餐?
“0”元健身,是免费的午餐还是健身房诈骗陷阱?潘女士、牟女士带着这个疑惑来到了台州市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咨询窗口寻求帮助。
今年7月,台州某健身房推出了“免费领取健身卡”的活动在朋友圈引起了不小的关注,活动规则是将该信息群发给200个好友或者集赞“108”就可免费0元领取健身卡。潘女士和牟女士看到此消息后就按活动规则参与了该活动,并且和该健身房的销售进行信息登记确认,被告知可以领取到免费的健身卡。但到了活动当天,潘女士和牟女士在到店之后却被告知要先预付888元办卡,如果一年内到健身房打卡次数满88次,那么会员所交的888元预付款将全额返还给办卡会员。潘女士和牟女士找到了负责该活动的健身房经理张某,却被告知,“我们宣传单上0元是带双引号的,双引号就是假的,而且怎么可能0元办卡,我们健身房又不是慈善机构办公益,我们健身房有最终解释权……”一边是已经完成了健身房的活动要求,确认能够领取到免费健身卡,一边是健身房经理蛮横无理的推脱,这让潘女士和牟女士犯了难。
如何应对?律师有话说
在听完两位女士的陈述以后,我从多个角度向她们进行了分析。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警惕“0”元诱惑。所谓的“0”元活动就是健身房、美容院等惯用的一种营销手段,目的就是为了邀约到店,推销办卡。一是我们要警惕健身房是否圈钱跑路。有的健身房由于经营不善、同质化严重缺乏吸引力等原因已经是负债累累,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健身房圈一波钱跑路。二是我们要警惕办卡是否有退卡障碍。在缴纳预付款888元以后,办卡人需要跟健身房了解清楚退钱的细节,如每日如何打卡,健身锻炼有无时间要求,退卡时候有无器械损耗费,商家中途歇业或者转让如何退款等其他拒绝退款的事由。三是我们要警惕健身房是否会任意改变服务内容,如营业时间无故更改,改变服务设施或场所等。四是我们该如何维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该健身房最初在宣传“0”元免费领取健身卡的时候并没有向转发集赞的消费者详细说明需要预缴888元,属于采取了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其行为属于欺诈行为,而且朋友圈这种爆发式的传播,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实属恶劣,我们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通过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
目前,很多商家为了吸纳会员,进一步的推销增值服务,常常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通过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等欺诈行为,推出限时限量的饥饿营销活动,吸引广大消费者办卡。在此,提醒各位在办理消费卡时要理性,切勿因某些折扣、优惠而野性消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权利义务、违约条款等内容,避免出现“霸王条款”而导致服务变质;办卡之后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如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若消费者发现无法享受到商家所允诺的优质服务时,可凭相关证据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星册律师事务所 骆森斌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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