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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援故事第679辑——农村建房中预防安全事故的法律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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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咨询接待:
  近日,戴着工程帽面红耳赤的老王,径直向援助中心窗口问道:我这有个十万火急的问题想要咨询律师,我去外面律师事务所也咨询过,但给我的答案不一样,现在涉及到一条人命,我急需专业且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能帮帮我吗?
  值班律师听到求助人已经在外有过法律咨询,但仍未解惑,猜想案件应该涉及较复杂的法律问题,引导老王坐下,让他把案件情况陈述清楚,案件脉络逐渐清晰。
  案件简介:老王承包了左某村农村房屋的土建主体工程,在主体工程完工后,老王在一次员工聚餐时将承建房屋里外墙粉刷工程分包给戴某1(奚某、徐某在场听到承包协商过程),双方口头协议以40元/平方支付工程款,工期12天,人工、工具、安全等均由戴某1自理,相关费用包含在工程款中,达成口头协议后,戴某1招揽泥水工马某、许某、陈某进入指定施工场所开始粉刷,在施工的第五天马某因疏忽大意从竹排上摔落死亡,马某家属将房主戴某2、承包人老王、分包人戴某1诉至法院,要求超百万元巨额赔偿。
  老王愤愤道:我就是一个小包头,房主也有保险,分包人在结算了承包款后现在不认分包事实,还反过来说死者是替我叫的,他也是替我打工的,简直颠倒黑白!
  值班律师详细询问分包知晓人员、结算凭证等案件关键事实,对案件抽丝剥茧,进行了详细分析,老王在得知自己在整个过程中的地位及可能的赔偿比例后,开始积极搜证,坦然应诉。
  律师解析及点评:
  农村建房小工摔伤的事屡见不鲜,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也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本案老王作为第一承包人,其与房主(东家、主家)可认定为承揽关系(农村建房有些法院也有认定为建筑工程纠纷),老王和戴某1也系承揽关系,但需要在场证人奚某、徐某作证结合结算凭证明确双方的承包约定过程,死者马某和戴某1是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老王将粉刷工程承包给无资质个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责任比例在15-30%之间,按照本地司法习惯一般在15%之内;房主长期未在现场监工,放任安全问题,也存在过错责任,但责任比例较小,责任比例在5%-10%之间,责任比例按照本地司法习惯一般在5%以内;分包方是本案主要责任承担主体,责任比例在30%-50%之间,按照本地司法习惯一般在50%之内,本案死者本人因疏忽大意等过错,按照本地司法习惯一般在30%左右。若房主、承包人、分包人不存在明显或重大的过失,雇员自身承担50%以上责任的判例也较常见。
  本次咨询持续1个小时有余,不仅耐心倾听案件详细经过,还对案件关键节点作出专业分析,针对性答疑解惑,咨询人老王得到了满意答复,积极搜证维权应诉。
  【律师建议】
  因农村建房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较为常见,也容易发生说不清道不明的争议点,针对不同的法律主体提出如下律师意见。
  1.房主:(1)签署书面承包协议,明确争议条款,避免纠纷;(2)选取农村建房意外险,投保公司偏向人寿、人保等专业类保险公司,险种偏向医疗险+死亡伤残并存,保额偏向100万元;(3)承包给有专业资质的承包人;(4)现场监工,做到安全注意义务;(5)外墙粉刷 等高危作业增加安全吊绳等安全防护措施。
  2.承包人:(1)积极考取城建局专业资质,持证上岗;(2)与相对方签署书面协议,将承包事宜、分包事宜约定清晰,特别是用工条款、包工包料、安全事务、结算依据等方面,避免因口头协议而发生争议,导致举证不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3)避免违法分包,选取有资质的分包人分包工程;(4)加强现场监工,注意安全防护,增强安全注意。
  3.工人:(1)珍惜自身生命,杜绝高强度高空高危作业,主动要求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措施;(2)施工前后注意观察现场环境,减少意外;(3)尽量避免现金领取工资,留存支付宝、微信等收取劳务费记录。
  天台县法律援助中心 曹柳燕 浙江泉道律师事务所 汤蓓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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