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去养老院安度晚年,这几年养老院与老人及家属之间的民事纠纷不断增加。近期,在市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接待了一起养老院人员意外伤害的赔偿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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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王老太现已93岁,生活尚不能自理,患有脑梗有吞咽困难的后遗症。因为子女工作忙,无法自行照顾老人,于是家人共同商量将王老太送至养老院。养老院认为王老太年龄过大,担心王老太随时有可能出意外,故要求王老太的子女们签署保证书,约定如果王老太在养老院因自身原因受到伤害,养老院不承担责任。就在去年10月中午,养老院食堂统一配送糯米圆,王老太自己吃了半碗后,突然噎住。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通知了医护人员。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用海姆立克急救法进行救治,但最终因老人年龄过大没能救回来。急救病例中显示,王老太系因糯米圆堵塞世道导致死亡。
王老太家人认为,是因为养老院给老人吃不容易吞咽的糯米圆而造成王老太死亡的后果看,属于养老院照顾不周,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但是养老院却认为,其他老人吃糯米圆都没有发生损害后果,是因为王老太本身年龄太大,吃饭不注意,又因为之前有约在先,拒绝赔偿。
律师说法 本案中,养老院因担心王老太年龄过大而与其家人签署了免责保证书,约定王老太因自身原因遭受伤害,养老院不承担责任。律师认为,养老院是否免责,取决于养老院是否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按照社会一般常识,糯米圆对于老人来说难以吞咽,养老院作为专业的养老机构,明知王老太现已93岁且患有脑梗留有后遗症,应当提供适合王老太的吃食,如容易吞咽的粥或细碎的米面等,但仍将难以吞咽的糯米圆当做午饭提供给王老太,让王老太自行进食,存在过错,明显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不能依据“免责的保证书”来规避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王老太的吞咽功能困难也决定了她无法像健康人那样在被噎住后通过海姆立克急救法将食物排除,其自身情况也是死亡结果的重要原因。因此养老院和王老太双方均需要承担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美品律师事务所 解淑雅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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