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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援故事第797辑——“帮信”也是犯罪,莫被小利蒙蔽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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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信息网络犯罪也随之而来。近年来,帮信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2022年数据显示,上半年起诉帮信犯罪6.4万人,大量未成年人涉案。今年,三门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多起帮信犯罪的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底至9月初期间,王某经好友介绍向他人提供本人名下银行卡用于资金走账,犯罪嫌疑人廖某答应其每转账10000元可以赚取50元,王某明知上线是利用银行卡为不法平台进行资金走账的,自认为不会涉及犯罪,协助他人转移资金,期间共计走账金额至少39万元,获利金额1000元。
  律师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后,第一时间阅卷了解相关案件情况。因犯罪嫌疑人居住在福建省三明市且被取保候审在家,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居住较远,来回确实不便,加之疫情的无情,来回途中存在风险。故律师采用了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予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王某及其家属都表示赞同并感谢。律师经过多次会见,认为王某犯罪的原因:1、法律意识淡薄,缺少对法律敬畏;2、思想不成熟,容易受人蛊惑;3、平时消费大手大脚,没有金钱来源;4、父母平时忙于做生意,陪伴时间少。王某本人辍学后就在社会上混日子,结交了很多不良社会朋友。家庭父母管理、教育的缺失,导致其在外为所欲为。会见时,犯罪嫌疑人王某陈述其被公安机关传唤后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此次犯罪也很后悔,表示会主动退赃,认罪认罚。鉴于犯罪嫌疑人王某的犯罪情节,律师向公诉机关提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辩护意见。后公诉机关采用视频会见方式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书。犯罪嫌疑人王某及其家人对当今法治社会的成熟及法律制度对未成年人的护航深表敬畏。
法条链接
什么是“帮信罪” ?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律师提醒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帮别人收钱可能构成“帮信罪”。平时要妥善保管好个人隐私以及相关证件,千万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参与其中。一旦被用于违法犯罪,不仅会成为犯罪“帮凶”,还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门县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金威律师事务所  吴斌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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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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