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 由于一系列限购政策的出台以及《民法典》施行后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改变,很多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离婚财产分割等原因,而选择借他人名义购买房屋,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么,借名买房真的靠谱吗?借名买房又有什么风险呢?今天,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就接待了这样一起咨询。
借名买房or借钱买房?傻傻分不清楚。
前来咨询的人是一位姓王的女士,她与陈先生于2014年登记结婚的。2016年6月份,王女士想要购买一套房产,但是又担心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会涉及到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于是与自己妹妹商量,由妹妹出面,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双方签订了借名买房协议,约定该房产由王女士全额出资购买,所有权属于王女士所有,登记在其妹妹的名下。2022年的7月份,王女士与妹妹协商,想要将房子过户至自己名下,但是此时妹妹确否认了借名买房的事实,认为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那么所有权就归自己所有,至于买房的资金,其妹妹认为属于借款,是其问王女士借的,也愿意全额返还。现在双方就房屋的所有权问题争执不下,王女士于是来到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谁主张谁举证,证据才是关键。
根据《民法典》第234条的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在实践中,当事人主张借名买房的,应当提供足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事实的证据,例如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购买款的支付凭证等证据,不然的话可能要承担举 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本案中,王女士主张与其妹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系,那么举证责任便在王女士,其需要提供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房款的交易凭证,并且还要对借名买房的原因、动机等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幸好,王女士 一开始的时候便与其妹妹签订了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双方关于借名买房的经过的聊天记录也都保存着,因此,王女士可以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并且要求妹妹配合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律师提醒:
借名买房风险较多,必须合法、合规进行。如果因为各种原因确实需要借助他人的名义购买房屋的,那么必须签订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保留好支付购房款的凭证,双方关于借名买房的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易特纳律师事务所 侯亚丹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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