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 投资失败,转行卖笑气
2018年7月吴某某大学毕业后,怀揣着梦想来到杭州,跟合伙人一起投资开了家影咖店,但是生意不好就不了了之。后来吴某某又做过服装生意和汽车租赁生意,均已失败告终。一次偶然的机会,吴某某发现杭州这边吸“笑气”的人非常多,生意非常好做,就打算开始做“笑气”生意。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期间,吴某某向上家购入几百箱“笑气”。并伙同其女友张某某一起销售“笑气”。为了“打开销路”,吴某某多次在微信群、QQ群发布广告。2021年8月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吴某某的销售金额(含部分运输等费用)共计46万余元人民币,非法获利至少7.5万元。
归案后,才知自己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归案后,吴某某主动承认了自己从上家购买“笑气”后,用于贩卖的违法事实。后经鉴定,吴某某购买的“笑气”成分为一氧化二氮虽不在法律规定的毒品之列,但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其经营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否则涉嫌非法经营。吴某某,虽然知道卖“笑气”是违法行为,但是一直都是认为自己顶多是会受到行政处罚,不会刑事处罚。
对法律的无知,让他付出自由的代价
由于吴某某没有请律师,临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于2022年12月29日指派我作为吴某某的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援助律师立即前往法院阅卷,并会见了吴某某。会见过程中,吴某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其一开始接触“笑气”是因为投资的连续失败,压力大,想要摆脱烦恼,获得快感,排忧解闷,后来吸得多了,就把他作为一门生意去经营,这才使自己一步步走向深渊。本案,吴某某已经作了认罪认罚,对于认罪认罚的罪名和刑期,援助律师认真研究了本案的证据认为公诉机关对本案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同时发现如果吴某某退出违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是故,援助律师将这一情况告知了吴某某,吴某某让援助律师联系其父亲,帮助退出违法所得。2023年2月,在援助律师的沟通下,吴某某家属代吴某某退出了违法所得7.5万元,这使得吴某某的量刑从原先的两年减至一年十个月。
笑气之害猛于虎
“笑气”其虽不是毒品,但其具备成瘾性和危害性。近年来,“笑气”出现在一些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并被一些年轻人当作毒品替代品。笑气与大麻、海洛因一样,能带来短暂的快感,但更多的是带来永久、不可逆的伤害。长期大量滥用“笑气”,会影响人体内的维生素B12代谢,造成急性贫血,导致周围神经和脊髓病变,出现手脚麻木无力、共济失调等症状;还会造成精神异常,严重时会危害生命。
对于女孩子来说,更要警惕“笑气”。“笑气”一般是一、两百元一瓶,但是为了追求欢愉,成瘾之后不是一两瓶能解决问题的。意志力薄弱的人,在短短几个月都能花光半生积蓄。那么当女孩子没有经济实力购买笑气,在成瘾性的作用下,尊严就变得一文不值,出卖自己身体去换取笑气,久而久之就变成了“气奴”。
而对于贩卖的人来说,常常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贩卖的不是毒品,被抓了顶多关几天,就会被放出来。却不知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牢底坐穿都不是问题。
“笑气”的危害猛于虎。对吸食者吸食“笑气”会对人体产生不可逆的损伤。对违规贩卖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应警惕“笑气”的危害,切勿一步错步步错。
临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台大律师事务所 柳丹丹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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