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给彩礼是民间习俗。一但出现结婚不能的情形,就会涉及如何退还彩礼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往往就会对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多少彩礼起争执。
仓促结婚,“伤”感情又“伤”钱 2021年5月,陈某经人介绍认识何某,10天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2个月后,两人决定结婚,陈某向女方何某支付彩礼16.6万元。双方登记结婚后半年,陈某发现何某经常会倒地抽搐、口吐白沫,并且经常会大吼大叫。经过检查发现何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且无法治愈需要照顾,只能大量吃药控制。
陈某认为自己被骗婚,要求与何某离婚,并且返还彩礼。但何某一家以双方已登记结婚且女方已经流产为由拒绝返还彩礼。陈某无奈来到援助中心咨询该如何处理。
是离婚还是可撤销的婚姻? 律师详细听取了事情经过,并结合陈某提供的何某的诊断证明,认为妻子何某在婚前并未如实告知丈夫自身患有重大疾病,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陈某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如最终法院撤销婚姻,因被撤销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力和义务,故陈某和何某之间法律意义的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应当属于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对于返还彩礼的金额,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但基于双方有共同生活,且何某因治疗疾病而流产,陈某要求全额返还彩礼的要求不一定会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浙江美品律师事务所 解淑雅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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