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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 错时对外开放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代社区建设和交通拥堵治理工作,进一步缓解城区停车供需矛盾,促进停车资源良性“互动循环”,真正做到为民所用,资源共享。经研究,决定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错时开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开放范围
自2023年7月20日起,天台城区范围内23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共1773个停车位向社会车辆(7座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免费错时开放。按照“先来后到、停满为止”原则。
二
开放时间
1.夜间停车时间段为:18:00—次日7:00(根据作息时间和单位实际情况由各单位自行调整并公告),21:00以后原则上不进不出。
2.社会车辆在工作日期间必须驶离时间为:次日上午6:00—7:00。法定节假日停车时间原则上全天开放。
3.开放时间和可供停车位要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告知。
4.机关企事业单位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内部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的,应及时公告。
三
申请条件
1.必须是有停车需求、能按时进出、遵守停车管理规定的,社会车辆按就近居住的原则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所属单位申请登记,车辆类型为7座以下小型汽车。
2.遵守开放单位相关管理要求和免责规定,如损坏停车场内部设施的,照价赔偿。
四
停车须知
1.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停车者需遵守开放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在规定区域内文明停车、安全停车、规范停车,并在开放时间截止前驶离开放单位,不得超时停车。经多次提醒仍违规停放、不服从管理规定者,开放单位可取消其2年内的停车资格。
2.自行保管所属物品。停车者应当自行保管好车内物品。开放单位仅提供停车泊位的免费使用,不承担车内物品遗失、车辆刮擦损坏等所致的相关责任。
3.不得超期停车。若超时停车,将被电话通知立即驶离。逾期不驶离或不服从管理,影响开放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车辆,各开放单位有权予以拖离,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停车资格。
4.爱护公共设施及卫生。停放的车辆应保持车身整洁,严禁乱扔垃圾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者若损坏开放单位设备设施的,须照价赔偿。
附件: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明细表(城区)
中共天台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天台县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来源:神秀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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