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一天,阳光炽热,援助中心窗口前一对着急忙慌的中年夫妇带着一个小朋友跑来咨询:“你好你好,我们家孩子在阳台上乱扔东西,砸到人了,对方现在要告我...可怎么办呀?”
你随手一抛,可能就是别人的一生 原来即将小升初的小朋友石头独自在家,父母上班前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乖乖写作业,但依然还是坐不住,就这样小朋友站在17楼的窗边,陆陆续续往楼下扔了几个小塑料玩具,看着玩具飞速落下,他觉得很刺激,接着他又拿起一个装满水的塑料瓶扔了下去。在楼下散步的李奶奶无缘无故地被装满水的塑料瓶砸到了肩膀并重重地摔倒在地。在邻居们帮助下,李奶奶被及时送往医院,经检查,李奶奶肩部粉碎性骨折,需住院治疗。最终警察通过小区监控迅速锁定了石头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高空抛物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 由于石头未满16周岁,根据法律规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他的行为已造成他人重伤,性质严重,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律师的解释提醒下,这对父母懊悔不已,石头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后与父母一起向李奶奶诚恳道歉并承担了所有医疗费用和其他赔偿。 法援提醒 父母因忙于工作对孩子监管不足从而导致了这次危险事件的发生,对于石头一家以及李奶奶一家无疑都是一场飞来横祸。正值暑假期间,孩子们独自在家时间增多,家长们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及安全教育,孩子独自在家时,更要叮嘱不能高空抛物。高空抛物危害极大,一颗鸡蛋从高空抛下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更别说其他物品了。如今高空抛物已入刑,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务必守护好“头顶上的安全”,你的随手一抛,可能就是别人的一生,莫让一时的疏忽或贪玩,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天台县法律援助中心 吴照蔚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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