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结婚的代价
韩某与许某在打工时相识,韩某年龄比许某小近10岁,兴许是被恋爱冲昏了头脑,韩某不顾家人反对,恋爱没有多久就和许某结婚了,并陆续生下一女一儿。婚后的日子,并没有像韩某憧憬得那么美好。许某开始渐渐显露本质,性格变得暴躁,时常对韩某实施家暴,对韩某和孩子不管不顾,双方矛盾不断,时常发生争吵。彼时的韩某还想用自己的真心感化许某,希望他能够承担起一名丈夫和身为父亲的责任,没想到换来的却是许某的变本加厉,对韩某身体和精神双重折磨,韩某心灰意冷最终选择与许某分居。 两次不准离婚,男方更猖狂施暴
分居2个月后,韩某在老家的法院起诉离婚,因许某辩称不同意离婚,愿意和好,很想挽回婚姻,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一年半后,韩某再次以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向同一个法院起诉离婚,这次许某并未到庭答辩,也没有提交证据,法院认为两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可能,再次判决不准离婚。法院两次判决不准离婚,让许某更加猖狂。许某发短信给韩某,威胁韩某如果敢离婚就让她都不知道怎么死的。甚至在小区对韩某实施家暴,导致韩某全身多处挫伤,左侧鼓膜穿孔,经鉴定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对许某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予以告诫。韩某在妇联的帮助下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许某对韩某及其近亲属实施威胁、辱骂、恐吓、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经医院测评,韩某被评定为重度抑郁症状、重度焦虑症状、重度强迫症状。 法援点亮希望,为受暴者“撑腰”
韩某身心疲惫,找到了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审查了韩某的材料,认为韩某符合《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免于经济核查,当日受理并当日指派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蔡婉瑛律师作为韩某的代理人。蔡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与韩某取得联系,了解详细案情,韩某告诉蔡律师,其最大的诉求就是尽快与许某离婚,蔡律师和韩某沟通并确定诉讼方案。此外,蔡律师还前往派出所了解家暴的详细情况,韩某因家暴已与许某达成和解,韩某已经收到赔偿款。在收集所有资料后,蔡律师快速地准备诉讼材料并向法院提交立案。开庭前,蔡律师与承办法官积极沟通案情。许某经法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开庭过程中,蔡律师提出代理意见,认为:韩某与许某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未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许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分居期间,对韩某实施身体及精神上的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应依法准予离婚……本案在开庭后不到十天,法院作出判决,准予韩某和许某离婚。收到法院判决书后,韩某长长舒了一口气,特意到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表达其对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的感谢“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的帮助,让我对生活重拾希望!”
本案的启示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家暴受害者缺少保存和收集证明家暴证据的意识,故使许多家暴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力的处理和追究,以致造成更严重的危害后果。本案韩某前两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很大原因是因为韩某没有提供许某家暴的证据。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每一次沉默,都会迎来下一次伤害。希望受暴者都能拿好法律这把保护自己的武器,拒绝沉默,勇敢说不!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 蔡婉瑛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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