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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邵某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般起伏:因为借了2万元赌资迟迟不还,他被陈某告上了法庭。在恶补了法律知识后,他理直气壮地认为“赌债不应受法律保护”,结果,陈某的诉讼请求真被驳回了。正当邵某沾沾自喜之时,法院作出了收缴2万元赌资的裁定。近日,这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玉环市人民法院以戏剧性的结局收场。
陈某和邵某都是玉环本地人,陈某经营着一家饭店,邵某开了一家公司。2016年,本无交集的两人在朋友家认识了。
当晚,陈某、邵某和其他几个朋友一起玩纸牌“牛牛”。邵某运气特别差,很快就输光了身上的五六千元现金。为了翻盘,他当晚多次向陈某借钱,一共借了2万元,最后也全部输在了赌桌上。
几天后,陈某带着朋友找到了邵某,要求他出示一份借条。“我是逼不得已才给他写的借条,所以才把借款人写成了曾用名。”邵某回忆。
随后,陈某凭借条多次向邵某讨钱,但邵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今年1月份,陈某向玉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邵某归还2万元借款。
庭审现场,陈某称,“被告向我借了钱,又不是输给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邵某则认为赌债不应受法律保护,且陈某是胁迫自己签的借条,不能作为证据。
“陈某与邵某之间,虽有借贷行为发生,但借款目的用于支付赌债,用途不合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且陈某确认其对邵某借款用于赌博系明知的,故该借款行为当属无效民事行为,法律不予保护。”经办该案的孔法官说。
非但陈某要不回借款了,邵某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这笔借款系陈某为邵某的非法活动提供便利而产生,对于邵某所得的这笔涉案财产,当予以收缴。”孔法官说。
据此,玉环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出示了一份民事制裁决定书:对原告陈某出借给被制裁人邵某进行非法活动的款项2万元予以收缴,限邵某于决定书生效后十日内向法院缴纳。
目前,原被告双方均未对判决书和制裁决定书提出异议,两份法律文书均已生效。
通讯员 孔蒙蒙 刘竹柯君 记者 王佳飞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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