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 QQ空间
  • 回复
  • 收藏

台州60多人血本无归,借1200多万的临海女老板牵出另一个大瓜

  “钱存银行利息低,借给人家能拿1%的月利率,我想收益高点,谁想到本都没了。”椒江的王女士后悔得很,这几年借了25万给临海一名女老板罗某,现在血本无归,她只能到法院起诉,还能有一线希望。
  结果,案子开庭审理后,经办法官却发现事情并非那么简单。和王女士一样的受害人,还有60多个。此案的性质也从民间借贷变为涉嫌非法集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台州60多人“入坑”
  这25万元钱,是王女士分两次借给罗某的,一次是2016年3月29日,借了17万,另一笔8万元是2017年1月11日借的。这两笔借款,利息都按1%的月利率计算,并且罗某写了借条。
  然而,王女士在收到罗某支付的第一笔借款的一年利息后,就再也没有拿过利息。
  “罗某当时跟我借钱,说自己是借去盖房子、买渔网的,借走的这些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生意,她老公也算一份。”由于罗某未按约定付给王女士利息,2018年2月1日,王女士来到临海法院杜桥法庭起诉罗某及其丈夫金某。
  然而,就在王女士起诉的后几天,临海法院杜桥法庭又陆续接到好多件起诉案,都是来起诉罗某及其丈夫金某的,要求该夫妻二人还钱。
  “来起诉的6个人都有借条,部分款项交付还有转账记录。”临海法院承办法官朱胜说,按照常理来说,这些属于比较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但是在案子开庭审理后,却发现事情并非那么简单。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朱胜通过询问罗某母亲得知,罗某借钱记了账。根据账本记载,罗某向60多个人借了钱,金额高达上千万元。

微信图片_20200723091152.jpg

  转借给别人做生意
  据了解,庭审中,罗某和金某夫妻二人从未露面,而由他们的代理律师出庭。代理律师辩称,该借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和共同生活,“金某对借款并不知情,该借款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罗某向这么多人借了1000余万元钱,并没有收入自己的腰包,而是全部转借给黄某做生意。因黄某一直没有归还借款给罗某,才导致罗某还不上款。
  “数十名借款人因收不到利息,拿不回本金,曾一起到罗某家讨说法。他们当时已经发现罗某早已将渔船、房屋进行变卖处置,但是这些钱都没有用于归还借款,也不知转移到哪里去了。”朱胜说。
  罗某花心思借了那么多钱,又随手转借给别人,图什么?
  据了解,罗某其实是想从中获取利息差,跟人家借,约定的是月利率1%,而借给黄某,她收取的利息更高。这样既不用自己的钱又可以钱生钱,是一桩无本生意,但她万万没想到,黄某竟生意做倒了。
  朱胜通过联系账本中记载的出借人,到法庭做笔录,并复印了相关证据。
  “种种迹象表明,罗某存在吸收或变相吸收社会不特定多人资金,用于出借给他人的事实,涉及金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朱胜说。
  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民间借贷案件有时会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交织在一起,那么该类案件中,出借人能否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借款人还款呢?
  根据最高法院确立审理这类案件的重点,在于判断借贷行为本身是否涉嫌犯罪,即如果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则裁定驳回起诉。
  2018年11月初,法官朱胜逐一与起诉此案的有关借款人说明了情况,最终均裁定驳回了他们的起诉,并将收集到的涉嫌犯罪的有关线索、材料整理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微信图片_20200723091223.jpg

  “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确实涉及犯罪,这些钱还有希望通过追赃追回。若走民事程序,这几十人很有可能血本无归。”朱胜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借贷有很大区别,前者以发放贷款谋利,借款范围广,扰乱金融秩序,会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去年3月21日,临海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由于黄某对罗某的非法集资行为不知情也未参与,两者之间仅普通民间借贷关系,不涉及违法犯罪。今年4月13日,临海检察院以被告人罗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临海法院提起公诉。
  经临海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间,罗某以做渔网生意、造渔船等理由,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自己直接或通过母亲、亲友、出借人等介绍,向李某等60多位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12233000元,已归还本息共计约为人民币3501320元,造成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8731680元。

微信图片_20200723091228.jpg

  近日,罗某因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临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8731680元,按比例返还各集资参与人,无法追缴的,责令罗某退赔。


来源:台州晚报
记者:徐颖骅 通讯员:罗锦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说点什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2018 台州城市网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576-81880190 公司名称:台州易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QQ:19198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