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在我国是严格管制的物品。我国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近日,本人办理一起未成年张某非法制造枪支的案件,他的所作所为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案情简介 2021年,张某多次听闻同学、朋友拿枪上山打野兔、鸟类,很感兴趣,突发奇想自己组装枪支玩。后张某通过淘宝网络平台自行购置了射钉枪、精密钢管、钉管、瞄准镜等配件,在家中根据网络教程对射钉枪进行加工,将网购的精密钢管与射钉枪组装成枪支,并用红色塑料袋将改装好的射钉枪包住,以便自己能够在朋友面前炫耀一番。后因淘宝卖家被查,公安机关倒查通知张某父母。在父母的陪同下,张某到公安机关如实陈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上缴组装的枪支。经鉴定,张某组装的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张某本想收获满满的赞扬,没想到等来的却是牢狱之灾。
办案过程 2022年下半年,张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刑事拘留,同月被取保候审。仙居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仙居县人民法院通知,指派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马婷婷律师承办本案。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立即与张某及其家属取得联系。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非常后悔。庭审中承办律师基于张某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况,自愿认罪认罚,系在校学生、系初犯、主动上缴枪支且未实际使用社会危害性小等综合情形做了罪轻辩护。法院认定张某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律师感言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射钉枪作为建筑装修的紧固工具,是为了方便生产、生活而存在,但它的外形和原理与手枪相似。随意将其改造成具有致伤力的“真枪”,这种行为稍有不慎就会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
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婷婷 仙居县法律援助中心 陈柳燕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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