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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女邻居醉酒实施强奸 温岭一男子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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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女子醉酒,房门大开,这让路过的邻居谢某心生歹意,而该女子不仅没有察觉,甚至误以为他是自己的男友……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谢某犯强奸罪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8月5日凌晨,被告人谢某从3楼的出租房下楼经过2楼时,发现202房间房门未关。根据平时的了解,这是一位女租户的房间。不知是出于好奇还是歹意,谢某溜门入室。进入房间,他看到的是严重醉酒、失去意识的吴某某,从酒醉的言语和举动中,吴某某竟将谢某当作了自己的男朋友。于是谢某趁吴某某酒后意识不清之际,与其发生了关系。事后,谢某逃走,并返回自己的房间。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违背妇女意愿,趁被害人醉酒之际,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决定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张祖豪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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